台大醫院工會指出,院內各科近期陸續召開「家庭會議」,發放一份「五一勞動節意願調查表」,要求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護理人員勾選出勤意願。然而,調查表僅提供兩個選項:「同意到院工作並調移假日」或「同意到院工作並領加班費」,完全未列出「依法休假、不出勤」的基本權利,工會痛批這種做法形同強迫勞動,荒謬違法。
工會進一步提及,倘若未來發生勞資爭議時,台大醫院更得以藉此主張當初已取得勞工書面同意,甚至可將勞工簽名及所附選項內容,藉由拼貼裁剪生成另一份毫無破綻的嶄新同意書,進以規避勞動檢查時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為此,工會提出5點訴求,包括台大醫院應向全院門診護理師公開道歉,承認欺瞞及強迫勞動行為;承認五一意願調查表違法,並重新調查當天勞工出勤意願;禁止任何形式的欺瞞、施壓、強迫出勤或未經同意排班;未來應增補人力、增列薪給津貼,以合法方式因應國定假日人力安排;確保類似爭議事件不再重演。
針對此事,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五一勞動節為法定假日,當日應休假且工資照給;若因營運需求要勞工出勤,必須事先徵得「個人」同意,且加倍給薪,如勞資雙方協商調移假期,也必須明確告知調移後的休假日期,且不得減少勞工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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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強調,若雇主違反規定,勞工可向所在地勞工局或社會局申訴,同時也建議,事業單位在進行口頭詢問或製作書面表格時,應讓勞工充分表達意見,以避免日後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