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這項扣除額將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不再區分所得高低,有助於提升整體家庭育兒意願。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107年(2018年)之後出生的幼兒,自第二名子女起,每位可再提高扣除至22.5萬元,大幅提升育有多名子女家庭的稅賦減免效益。
舉例來說,若某家庭育有兩名子女,分別為6歲及4歲,皆符合扣除條件,第一名子女可扣除15萬元,第二名則可扣除22.5萬元,合計總扣除額達37.5萬元。若家庭中有三名6歲以下子女,總扣除額更高達60萬元,有助實質減輕家庭報稅負擔,進一步改善育兒經濟壓力。
【記者呂承哲/台北報導】家有六歲以下幼兒的家庭有福了!政府為鼓勵生育、提升育兒友善環境,進一步減輕民眾扶養子女的經濟負擔,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不僅取消以往的排富規定,適用對象也由原本僅限5歲以下幼兒,擴大至6歲以下的子女,同時扣除金額也由原本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15萬元。
財政部說明,這項扣除額將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不再區分所得高低,有助於提升整體家庭育兒意願。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107年(2018年)之後出生的幼兒,自第二名子女起,每位可再提高扣除至22.5萬元,大幅提升育有多名子女家庭的稅賦減免效益。
舉例來說,若某家庭育有兩名子女,分別為6歲及4歲,皆符合扣除條件,第一名子女可扣除15萬元,第二名則可扣除22.5萬元,合計總扣除額達37.5萬元。若家庭中有三名6歲以下子女,總扣除額更高達60萬元,有助實質減輕家庭報稅負擔,進一步改善育兒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