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指出,部分因房屋稅2.0新制系統設定問題,造成自住房屋所屬的地上停車空間,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約5萬戶受影響。大部分稅額略為增加100至200元,極少部分因地上停車空間規劃可能增加千餘元。

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台北市稅處預計今年5月下旬陸續重新寄送更正後稅單,並同步展延繳納期間至6月30日(以實際稅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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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台北市因為在自住和非自住房屋之間,資料轉換過程發生問題,他們有發現一些差異,目前大概預估算有5萬份,台北市稅捐處已重新印製稅單,呼籲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已繳的也會退稅,也會給予延期。

李慶華另表示,新北市反映的問題,這部分一開始開徵時就發現問題,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商議後取得共識,考量自住條件須設籍並向稅捐稽徵處申報,所以將原本申報期限3月24日,延長至6月2日為止,都可以進行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