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李男日前要牽車的時候發現愛車保險桿掉落,但卻找不到肇事駕駛,無奈之下他報案尋求協助,警員黃士紘到場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果然發現40歲傅男要停李男車輛前方停車格,但卻意外撞到李男愛車保險桿,傅男沒下車看就開走,警方旋即通知傅男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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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男表示當時確實要準備停車,但因角度沒抓好撞到李男的車,他以為只是輕微擦撞,急著赴約才沒報警就離開,聽到李男愛車保險桿掉落他也很驚訝,警方詢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傅男開單告發,並製作相關事故資料,協助李男後續求償事宜。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損害程度大小,均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處理,切勿因一時疏忽或誤解而擅離,否則恐將面臨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及他人安全。

警方調閱監視器,依車牌號碼找到肇事駕駛。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器,依車牌號碼找到肇事駕駛。翻攝畫面
傅男車身也有擦撞痕跡。翻攝畫面
傅男車身也有擦撞痕跡。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