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現行規定,媒體報導時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被害人身分的資訊,新指引中指出可揭露加害人、甚至機構名稱的相關資料,但問題是發生遺憾的事件時,加害者資訊和被害者資訊高度重疊、甚至容易藉由加害者的資訊去發現被害者身份的狀況屢見不鮮。
衛福部解釋半天還寫道:「本指引係為協助媒體在報導時除顧及民眾知情權益外,也能同時保護被害人,避免渠等在報導、揭露的資訊中被辨識而造成二度傷害」但同為父母,發生人神共憤的虐童、兒少性暴力案件,到底哪些案件可以解套揭露真相,民間問號越來越大。
衛福部6日公告再度說明「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希望保護被害人隱私的同時捍衛社會公共利益,但話講得好聽,真的有辦法嗎?
依照現行規定,媒體報導時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被害人身分的資訊,新指引中指出可揭露加害人、甚至機構名稱的相關資料,但問題是發生遺憾的事件時,加害者資訊和被害者資訊高度重疊、甚至容易藉由加害者的資訊去發現被害者身份的狀況屢見不鮮。
衛福部解釋半天還寫道:「本指引係為協助媒體在報導時除顧及民眾知情權益外,也能同時保護被害人,避免渠等在報導、揭露的資訊中被辨識而造成二度傷害」但同為父母,發生人神共憤的虐童、兒少性暴力案件,到底哪些案件可以解套揭露真相,民間問號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