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這項措施是新辦法下的第一波行動,適用對象包括食品及飼品、紡織、橡膠製品、塑膠製品、金屬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機械設備、汽車及零件,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等9大製造業,實施期間將至2026年1月31日。

只要勞工在公告期間內,經勞雇雙方同意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即可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且補貼額度由原本的差額50%提高到70%,每月最高1萬2100元,最長可領6個月。

 

符合資格的勞工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30日的隔日起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另勞動部也開放與職業訓練津貼「雙領」,鼓勵勞工利用減班期間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