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局及台灣商標協會舉辦「2025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商標在演藝事業的運用發展論壇」,邀請業界專家探討演藝事業應如何善用商標法律制度保護創意。

成立於2020年的台灣商標協會理事長蔡瑞森表示,協會期許健全商標法制、促進企業品牌發展並推動國際交流,隨著演藝產業日益倚重品牌經營與商業模式創新,透過完善的商標布局,不僅能保護創作者的智慧成果,更有助於強化演藝事業的長遠競爭力。

經濟部智慧局及台灣商標協會舉辦「2025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商標在演藝事業的運用發展論壇」,邀請業界專家探討演藝事業應如何善用商標法律制度保護創意。智慧局提供
經濟部智慧局及台灣商標協會舉辦「2025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商標在演藝事業的運用發展論壇」,邀請業界專家探討演藝事業應如何善用商標法律制度保護創意。智慧局提供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高級審查官陳宏杰表示,演藝產業可運用的多樣商標類型,包含公司名稱、藝名、歌曲與專輯名稱,以及聲音商標、立體形狀商標、歌詞商標與圖文商標等。他進一步強調,現今商標制度已具高度彈性,展演空間設計、樂器造型乃至旋律片段皆有機會納入保護範疇,有助於業者建立更完整的智慧財產防線。

恒達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林佳瑩則指出,藝人經營演藝事業,其實就是在打造個人品牌,而一個好記又具識別性的藝名正是品牌核心所在。隨著知名度的提升,仿冒與搭便車行為也變得更為常見,因此註冊商標成為保護藝人名稱、音樂作品與整體事業發展的重要關鍵。

她表示,若藝人或團體未能及早規劃商標權利,將可能面臨權利歸屬不清、影響職業發展與後續使用權等問題,呼籲藝人與經紀公司應將商標保護策略納入整體營運規劃之中,以強化品牌的長期競爭力與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