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製啤酒近年持續以低價出口至台灣,造成國內啤酒產業遭受損害 台灣釀酒商協會向財政部提出申請,對自中國產製進口啤酒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另有立委呼籲應規定酒類包裝產地需有明確標示,避免消費者被混淆原產地。

為避免進口酒包裝、廣告混淆原產地,財政部發布解釋令,明定廣告上若有非屬原產地的文字、圖形等,應於同一頁面以同等篇幅補充說明其原產地;酒品包裝若標示非屬原產地的地名,其字體不可大於原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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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解釋令明定進口酒廣告或促銷內容,若有非屬原產地地名的相關文字、圖形、記號、圖片,使人對原產地有所混淆,且廣告未於同一頁面或畫面,以同等篇幅補充說明其原產地者,屬「易生誤解之內容」,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並沒入違規酒品,且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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