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宣布同意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也就是同意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新新併」後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金與新光金在雙方股東會通過後歷經4個多月,金管會昨正式同意「新新併」。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表示,該案是台灣首宗金融控股公司合意併購案,標誌著台灣金融業整併與國際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為金融市場樹立全新典範;合併後的新金控將成為全台第四大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三大核心業務的市場占有率與規模將顯著提升,進一步成為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最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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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金控的合併基準日將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協議後對外公告,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規劃於今年7月底前完成金控合併,其後將儘速進行旗下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及創投等子公司的整併,發揮合併綜效。

面對全球金融市場競爭加劇,金融機構朝向多元化與規模化發展已為必然趨勢,雙方金控的合併,將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與機會,並共同打造更具競爭力的金融平台,強化國際化發展動能。台新新光金控將整合雙方優勢,提升經營效率,擴展服務範疇,提供更全面的金融解決方案,為客戶創造更高的價值,並打造更具發展性的員工職涯環境。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承諾,合併後旗下子公司對客戶的金融服務與權益將維持不變,落實公平待客原則,並持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同時,員工的權益、職涯發展與工作環境也獲得充分保障,公司將致力打造勞資和諧的企業文化,讓整合發揮最大價值。這次合併案完成後,台新新光金控將加速內外資源整合,進一步發揮經營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