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柯文哲將其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隨後由競選總部推出「捐款換(競選)小物」活動對外募款,並涉嫌以收取授權費名義,將募得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帳戶;後續更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直接以木可公司名義辦理募資、收受民眾政治捐款,不法侵占政治獻金達6234萬餘元。

李婉萱是木可公司員工並負責行政工作,曾參與過柯文哲肖像權授權的審議會議,及討論競選小物的價格、網紅帶貨分潤等事宜。李證稱,柯文哲有將肖像權獨家授權予木可公司,但強調授權與政治獻金無關,若是販售小物會開立發票,民眾捐款則會另開收據。

李婉萱說明,她於總統大選前會一同參與柯文哲競選活動,選後則回歸木可公司的經營,持續朝網紅路線經營柯形象,並規劃、放眼2028年總統大選。

 

柯文哲交保第4天,今日身著西裝來到北院出庭。謝亞庭攝
柯文哲交保第4天,今日身著西裝來到北院出庭。謝亞庭攝

對此,檢方針對木可公司獲柯文哲獨家授權一事猛攻。檢察官廖彥鈞當庭詢問李婉萱,柯文哲的肖像權是否獨家授權給競選總部,而非民眾黨?李先是回覆,因她未經手授權合約,因此不清楚契約內容。

接著,檢察官廖彥鈞又提示一份由木可公司規劃、有關柯文哲肖像、商標的申請流程,其中,有一作業規範提及若經「中央黨部」核准,即可使用「KP」字樣製作相關小物,無須經木可公司同意。然而,廖質疑木可既取得獨家授權,且又與民眾黨為不同個體,為何會有流程須經黨中央同意?

李婉萱聽後停頓數秒,並幾度回應「不清楚」、「聽不懂」,隨後便表示「就是大家吵來吵去,所以用文字明定」。此時,審判長詢問「吵來吵去是誰在吵?討論的過程為何?」李則表示當時就是由她、李文宗、李文娟和2名同事共同討論;隨後,審判長再追問「有無民眾黨的人?」李僅以2字答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