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范姓男子駕駛紅牌重型機車,19日晚間8時許從國道1號南向70公里,一路疾駛至118公里,途中他不僅持續違規行駛,還遮蔽車牌與逃逸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巡邏警力攔查,但范男並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並在逃逸過程中多次行駛於車道邊緣和路肩,對於其他用路人來說相當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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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男行駛至國道1號南向118公里(造橋地磅附近)時,警方一字排開準備將其攔停,沒想到他從車陣中冒出來,遇到警車路障竟直接來個90度大轉彎,擦撞到其中1名員警而摔車被逮,而該警也有輕微擦挫傷,警方隨後進行酒測,結果顯示范男並未酒駕,警方將范男依《妨礙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名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范男違反了多項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包括有遮蔽車牌並未依規定申請更換,其駕駛行為被認定為危險駕駛,並且在攔查過程中撞傷員警,還涉嫌在未經公告的路段駕駛超過550CC排氣量的大型重機,合計將面臨高達19萬6800元的罰款,並將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范姓騎士從車陣中穿出後,面對警車攔檢,直接90度大轉彎閃躲。翻攝畫面
范姓騎士從車陣中穿出後,面對警車攔檢,直接90度大轉彎閃躲。翻攝畫面

而重機誤闖或故意騎上國道案例可說是時有所聞,2024年7月底,一名梁姓男子(55歲)上午騎乘紅牌大型重機車,騎上國一圓山交流道,一路往南方向行駛,還沿途於內側及中線任意變換車道,途中騎經國1南向43公里內側車道,不慎擦撞內側護欄後自摔,警、消獲報趕抵檢視梁男左手、左腳部多處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梁男拒絕就醫,自稱「誤闖」,不過警依法製單開罰,吊扣駕照6個月。

同年2月,也有2部重機車疑路況不熟,違規誤闖國道10號,被國道警方攔下,騎士被開單後遲遲等不到高公局拖吊車,改由警車開在後方警戒,他們2人牽重機慢慢移動下交流道,引發熱議。警方事後坦承相關作為有改進空間,將檢討加強所屬員警教育訓練,並協調高公局檢視拖吊車派遣機制。

2019年10月間,27歲劉姓騎士在行經高雄市九如路匝道旁便道時,催油門超越前方車輛,但當下因對方突然加速往左切,他擔心及時煞車會遭後方車輛追撞,只好保持車速與其往同方向前進,結果一不小心就誤上了北上匝道。

劉男表示,當下因路況不熟而失誤,上國道後考量迴轉下匝道會與對向來車相撞,所以才會將錯就錯往北行駛,預計從鄰近的楠梓下交流道,沒想到卻先遇警方攔截,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處劉姓騎士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