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小姐今年2月10日晚上到豐原區豐陽路訪友,將車子停在1棟社區大樓旁路邊,隔天取車時見前擋風玻璃夾了1張警方開的逕行舉發單,這才發現自己「停在紅線上」。
由於印象中以前該停車地點並無紅線,她以為是新劃設的,原本自認違規,後來發現該處紅線「好像怪怪的」,仔細一看是以油漆繪製而成,與前後以「熱壓」方式繪成的紅線看起來不太一樣,於是向豐原區公所查詢。
豐原區公所查明後回覆說,該路段的「油漆型」紅線並非公所劃設,且未印有「中交」字眼,無法證實為相關單位劃設,疑為民眾私設紅線;至於該路段其他「熱處理聚酯標線型」紅線則為公所劃設。


《壹蘋新聞網》實地前往查看,發現該棟社區臨路的兩側全都劃設紅線,但只有在富陽路61號的路段,有一段紅線的顏色明顯較為鮮艷,像是油漆畫出來的,與其他紅線有顯著差異;而該段油漆型紅線估計長度約6公尺,相當於一般路邊停車格的長度。經詢問該社區大樓,保全表示不知道該段紅線為私畫。
詹小姐認為私畫紅線太離譜,收到罰單後已提出申訴,目前還在等申訴結果。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民眾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交通違規罰單),若不服舉發事實,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申訴),若不服裁決,可於30天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台中市建設局表示,市府自2015年起推動路平專案,已全面提升道路標線抗滑能力,採用熱處理聚酯標線第二型,也就是抗滑標線65 BPN,並依照規範額外添加防滑骨材,單價成本雖較高,卻能提供更安全的行車環境。


台中市豐原區公所表示,有關民眾反映豐原區富陽街私繪紅線,經查附近住戶未向區公所申請即私自繪製紅線,導致有民眾停車誤遭開單,市府將協助受影響民眾提出申訴,並邀集相關單位會勘,確認清除或補繪紅線的必要性。
豐原警分局也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標線,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將進一步調查釐清,針對私畫紅線的行為人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