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三警分局東信所警員林岱瑭、吳俊皓及交通分隊警員張國峰日前獲報,東區精武東路有交通事故,雖沒人受傷,但警方趕抵時,只見李男情緒激動,在旁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但仍不忘跟對方表示「Are you okay?」「I am so sorry.」等話語,警方見他情緒激動、渾身酒氣,遂對他酒測,果然數值嚴重超標,當場舉發李男酒後騎乘自行車的違規行為,而另一方汽車駕駛因愛車無損傷,又看見李男淚流滿面,選擇與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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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原欲協助李男搭小黃返家,但運將看到他醉樣且也擔心語言不通而婉拒,獲悉李男家不遠,在幫他歸還Youbike後,護送他返家,過程中了解到李男因婚姻觸礁,心情低落加上思念妻小,黃湯下肚更顯愁,不想獨自在家的他,才騎單車出門找朋友,卻發生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酒後騎乘自行車超過法定酒測標準者,將面臨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酒後駕車不僅限於汽機車,連自行車亦屬違法行為。警方呼籲,飲酒後應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或請未飲酒的親友協助載送,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