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檢調追查民眾黨政治獻金金流發現,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藉由黃瀞瑩等人高知名度,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以「折扣碼」發送KP競選小物從中抽佣分潤,而這些抽佣的款項來源疑為政治獻金,恐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檢調昨才一舉約談黃瀞瑩、「戰狼小姐姐」陳智菡、許甫、吳怡萱等4人作證,事後有可能轉列被告繼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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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黨法》第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須給政黨使用。媒體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選總統期間,除對外募集政治獻金,支持者也會衝著高人氣的民眾黨政治明星如黃瀞瑩等人捐款後收到「折扣碼」,即可利用便宜價格換取KP棒球帽、連帽T恤等競選小物,黃瀞瑩、陳智菡、許甫與吳怡萱等人也參與「銷售佣金」的分潤。

不過,檢調為確認陳智菡等人是否在發送選舉小物中抽佣是否違法,昨天發動約談行動,目前仍以證人身分訊後請回,他們未來是否會被檢方列被告,法界觀察,在京華城弊案與政治獻金假帳案即將偵結之際,4人目前列被告的機率暫時不大,但此波偵結之後就不一定了。

據了解,檢方目前仍將陳智菡等4人列為證人,且若有意將4人列被告,以檢調深入辦案的敏感度,早在案發初期或中期就將其等列被告偵辦,何須在此進入偵結倒數期間列被告而延長偵辦時程,且柯文哲等在押被告押期4個月期限將屆,檢方有偵結時間壓力,不過,若檢調認為陳智菡等人確有違法重大嫌疑而將其等列為被告,應該是在第一波偵結後再另案偵辦的機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