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光電弊案,10月23日針對台綠前高層,包括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經理郭政瑋,以及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名被告,涉犯《證劵交易法》、《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其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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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在隔天召開羈押庭,卻遭到裁定駁回,台南地檢提出抗告,由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發回更裁,原訂開庭審理卻因為颱風延期,這個月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陳啟昱無故未到案且失聯,檢警動員上百人力拘提,但他好似「人間蒸發」;當天出庭4名被告中,蘇坤煌、蘇俊仁遭到羈押禁見,郭、戴2人則請回。

檢方不服再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今天上午11點南院召開羈押庭,下午裁定郭、戴2人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地檢二度提出抗告,台鹽綠能弊案中除未到案的陳啟昱,其他4名被告均羈押禁見。資料畫面
台南地檢二度提出抗告,台鹽綠能弊案中除未到案的陳啟昱,其他4名被告均羈押禁見。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