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涉台鹽綠能弊案遭羈押,台南地院裁定陳啟昱600萬元交保,今天上午將陳及其他兩名被告提解到院,3人的律師、親友帶著現金前往地院法警室辦保,由於金額數量不小,承辦人員快到中午才完成保證金收費,隨即在陳啟昱等人身上安裝科技監控設備,確認運作沒有問題,午後才在律師及友人陪同下離開,面對在場媒體詢問,他沒有說話,快步離開。
台南地院合議庭裁定3人交保,法官認為,被告羈押原因仍存在,但考量相關書證、電腦資料已經在偵辦搜索過程中扣押,且相關證人幾乎已傳喚到庭交互詰問完畢,犯罪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串供、滅證可能性降低,因此以提出保證金、輔以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科技監控等方式交保,以約束3人行動,防止逃亡及降低串證誘因。
南檢對此依法提出抗告,檢方指出,陳啟昱等被告涉犯7年以上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逃亡之虞,非予以繼續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與執行,檢方不服法院准予停止羈押裁定,並依法提起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