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中,累犯紀錄最嚴重者為彭信凱,酒駕紀錄多達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觸犯公共危險罪,已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並處以汽車駕照禁考3年;另有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等人,皆因酒駕累犯2次遭處最高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也一併吊銷3年。
裁決所指出,公告的案件中已有26件結案,另有2件申請分期繳款,其餘4件則因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累計移送金額達37萬元。
裁決所提醒,車輛有酒駕違規行為將面臨牌照吊扣2年,累犯者將加重罰鍰,按前次處分金額再加罰9至18萬元;若因酒駕肇事釀成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將面臨沒入處分;另外,18歲以上乘坐酒駕車輛者也可能連帶受罰,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