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部分,像是保健膠囊、維他命等錠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總數最多36瓶;其他一般食品總價不得超過1,000美元、重量不超過6公斤才免申報。藥品若是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處方藥若無醫師證明,只能帶2個月的用量,有處方證明才能帶最多6個月。違規者恐依《藥事法》處3萬到20萬元罰鍰。

常見的醫療器材也有限量,例如OK繃最多60片、衛生棉條120個、隱形眼鏡每人限1品牌2度數共120片、口罩最多250個,半年最多帶1次。若以販售為目的輸入,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開罰,最高可罰10萬元。

此外,化粧品部分也需留意。像玻璃安瓿包裝的保養品屬特殊容器,若未事先向食藥署申請就帶回國,一樣違規,恐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裁罰。海關也可能依相關報關規定查驗,購太多或轉售都有被罰風險。

 

食藥署強調,從國外帶回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材與化粧品只能個人使用,不得販售。若違法販賣或超量攜帶,不但海關會查扣,還可能吃上3萬至20萬元的罰單,提醒大家出國血拼要守法,別讓回國變成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