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員工待遇改善,繼行政院於去年核定「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台鐵便依資位人員標準研擬從業人員危險加給、夜點費及地域加給規定,後續經董事會審核通過,且可追溯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交通部昨(1日)正式完成審查核備,台鐵將啟動補發作業,預計6月可完成發放。

同時,台鐵也宣布,配合行政院今年調薪3%的政策,台鐵將自114年6月起調整轉調人員薪資,並將補發1月至5月差額。從業人員調薪部分,則於去年底經台鐵董事會審議通過,待台鐵今年決算核定後,即可進行從業人員調薪程序,並可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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