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姓補教男老師涉嫌多次猥褻女國中生,更被查出早在2011年就有性騷擾補習班女童的紀錄,台北地院依10個強制猥褻罪,合併重判9年;沒想到近日又爆出他在司法空窗期化名租借教室繼續教學,令許多家長惶恐。
對此,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已於本月15日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並在4月18日完成實地稽查,後續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罰最高25萬元。
王欣儀指出,依教育局補充說明,凡授課行為具備固定場址、對外招生五人以上並收費,即應視為補習班並依法立案,否則即屬違法。她質疑,既有明確法源,市府卻未及早查察、掌握不適任人員授課情形,「是否反映出教育局長期稽查人力與能量不足、資訊掌握慢半拍?」
她進一步指出,目前不適任人員的查核是否僅限於已立案的補習班,對於使用化名授課、空間性質不明、遊走在法規邊緣的「灰色教學場域」,市府是否仍缺乏有效識別與防堵工具?
為彌補制度破口,王欣儀呼籲教育局儘速研議設置「檢舉獎勵制度」,鼓勵民眾通報違規補教行為,並建立跨局處協查機制,由教育局主責,會同警察局、社會局、都發局與稅捐處等單位,定期進行資料串聯與聯合查核,強化對非法補教場域與不適任人員授課行為的掌握與處置。她強調,透過資訊整合、實地稽查與社會通報,方能真正建構兒少教育的安全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