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親屬認定錯誤
常見狀況如誤將成年未就學、待業或服役中子女列為受扶養人,或忽略年滿70歲的旁系親屬(如伯父母)並不適用較高免稅額。正確判定是否具「無謀生能力」與實際共同生活事實,是申報扶養的關鍵。
列舉扣除額使用錯誤
部分民眾將醫美、坐月子、矯正牙齒等非醫療性質支出誤列為醫療費,或未檢附保險費收據與正確身份資料。也有申報房貸利息時,未確認是否為「自用住宅」,或疏忽須與申報戶成員設籍於同一地址,導致遭審核剔除。
合併與分開申報搞混
報稅年度須以實際結婚登記日為準,若於去年尚未登記,今春結婚者仍須分開申報去年所得。此外,新成年子女是否要自行申報,亦需考量是否符合扶養資格後決定。
特殊所得未申報
民眾常遺漏海外股利、美股投資獲利、黃金買賣所得等,或誤認軍公教退休金的優惠存款利息屬免稅。實際上,若海外所得全年合計達100萬元,須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亦須詳實列報。
今年綜所稅申報延長一個月至6月30日截止,財政部建議民眾善用網路報稅系統的查調與試算功能,事前盤點申報資料與各項扣除額條件,才能順利完成報稅、遠離補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