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消費者網路投保與申請保險服務的便利性,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與保險業數位轉型,金管會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表示,因應數位金融發展,開放團體保險要保單位得以數位方式申請註冊網路保險服務,並指定授權人員及被保險人。考量於家庭旅遊的場景,消費者有為同行家屬一併投保旅遊相關保險商品的需求,放寬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網路投保該旅平險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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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平險保額限制部分,金管會表示首次註冊不得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既有保戶上限為1500萬元;附加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限額則不超過保額的10%。 

金管會另表示,開放要保人得為具有保險利益關係者,以網路投保旅遊不便保險與旅行綜合保險,並明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以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完成身分確認及意思表示。

考量未成年人可能沒有手機,金管會指出,此次開放要保人若為7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投保,被保人意思表示可用上傳身分證明及投保意願簽名文件代替,保險公司並應以適當方式確認該意思表示為被保人本人所為,不限於僅能以自然人憑證驗證身分。

過去消費者只能透過金管會指定的網路平台,導引至保險公司官網,購買重大疾病險且未開放定額型健康險,金管會這次修正法規,放寬准許可直接在保險公司官網上購買,消費者可購買商品包括定期壽險,傳統型、利變型、投資型年金險,生死合險、小額終老險及微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