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北檢目前已就柯文哲具保停押裁定向法院提出抗告,並指出其週一具保後即與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台北市議員陳宥丞等本案證人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事由。
不僅如此,北檢直指柯文哲更對即將於9月16日至法院作證的共同被告、其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喊話,然而就對方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兩人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另北檢批評,柯文哲於羈押禁見期間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製造輿論,並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
北檢認為,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盤點今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者至少包括: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會計師范有偉、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人,因而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都有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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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柯文哲滿血回歸一事,黃暐瀚坦言無論後續司法審判結果為何,其政治能量目前依舊強大,尤其北院外聲援民眾情緒激動,至於所謂兩顆太陽、復仇參選等討論,這部分他則認為皆屬於「多慮」。
黃暐瀚解釋原因,根據選罷法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6條,遭檢方求刑28年半的柯文哲,只要一審被判處十年以上,即使尚未定讞也將連同失去「參選資格」,因此其能不能參選2026年直轄市長或2028年總統副總統,就得看一審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