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表示,彭振聲已在過去至少25次開庭中坦承圖利犯行,且在法院開庭時也清楚表示「該說的都說了」,已認罪。若今日出庭時仍與過往供詞一致,就不構成翻供,也不會觸法,外界炒作「翻供」話題,只是混淆視聽,但這些政治操作沒有法律意義。

他進一步指出,偽證罪最高可處7年徒刑,若彭在庭上改變關鍵供詞、與過去陳述明顯矛盾,法院可當庭告發,或由檢察官另案追訴。「是否翻供,不是看他說了什麼政治話,而是看證詞內容是否自我矛盾。

律師黃帝穎指出,政治操作沒有法律意義。資料照
律師黃帝穎指出,政治操作沒有法律意義。資料照

面對近日柯文哲陣營質疑彭振聲「遭逼供」或「被迫認罪」,黃帝穎也回應指出,彭在北院應訊時表明,自己在正式出庭中已完整陳述,並未對訊問程序提出爭議或聲請排除證據,其供詞可信度未遭法官質疑。從法律程序觀察,這些政治聲明並未對案情構成影響。

黃帝穎強調,京華城案應回歸法律專業審理,不應任由政治人物及網路輿論刻意操作、誤導民眾對司法的理解。他呼籲社會各界聚焦於審判事實本身,尊重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