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花蓮」18日發出聲明表示,微光花蓮依據保密協議,約定所有志工,具保密義務;除用於核對志工身份、保障團隊運作的安全可靠性,及其他保密協議約定之事項,並無法做任何超出上開範圍的處理或使用,否則微光花蓮也須依據契約及個資法承受法律責任。

該團體強調,為持續保護連署人、志工不因個資外流遭受政治清算迫害的可能,微光花蓮現不立即銷毀保密協議,是因花蓮政治環境特殊,罷免失敗後仍然願意承擔重擔,保護連署人以及志工。以防未來遭有心人士洩漏與利用,使民眾遭受報復或脅迫。

然而聲明公告之後,卻引來部分罷團支持者質疑,「我看不懂這聲明的用意,怕個資外流不是更應讓資料徹底銷毀嗎?」、「我拒絕,請把我的個資銷毀或還給我」、「請銷毀,這樣已觸法,我拒絕我的個資在罷免活動結束後還在貴單位保管。」

沈伯洋也留言表示,連署書不管正本影本電子以及任何的紀錄都應該要銷毀,至於保密協議是契約,本應該另外看待,但花蓮罷免已經結束,組織的目的已經結束,會變成另外一個反向保密問題。

沈伯洋認為,組織沒有辦法存放這些資料,也沒有辦法負責,因此建議保密協議也銷毀,「如果有需要,我們辦公室和律師來做見證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