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29日在演講中針對立院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表示,「我當過立法委員12年,我當過4屆的立法委員,沒有看過立法院會通過一個法律竟然被判決違憲,而且侵犯那麼多機關的憲法職權,從來都沒有,台灣有史以來從來都沒有。」
不過粉專「文思革」批評,賴清德是典型的「倒果為因」,並說明,行政院提出覆議案時,憲法法庭的判決尚未出爐。行政院是基於其「主觀認定」法案有違憲之虞而行動。但賴清德在演講中,直接拿「事後的判決結果」來為「事前的行為」背書,利用了資訊落差,混淆了因果關係。
謝龍介則反嗆,自己當了20年市議員,從省轄市當到直轄市,也從沒看過市長竟然不進市議會備詢,杯葛這麼多市議員的監督職權,公然違反地方制度法,還被監察院彈劾,也是前所未見。
他質疑,往事歷歷在目,別的市長不敢做,甚至不敢想的事,當年的賴市長就敢想,就敢做,如今權力更大了,說要「打掉雜質」,又說「民主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難道賴清德真的要獨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