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對行政部門機要有《公務員服務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規範,但事件發展至今,可以確定這套安全查核有疏漏。

更重要的是政治工作容易混入來入不明的人,因此,聘用人員之前,應該要有更多的背景調查。一般企業識人不清頂多公司賠錢,政治工作若是識人不清恐怕要葬送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