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說明,內政部發現其中一名中配,身分較為特殊,過去以來都與國台辦關係不錯,兩邊溝通頻率很高。這名中配也在社群平台上表達,但一會說要離開、一會又說不會離開,因此事情恐有變數,現在仍按照原定計畫辦理。
至於若該名中配堅持不走會有何處置?劉世芳說明,根據移民署規定,2人都不具有我國國民的身分證與台灣國籍,所以是中國人,中國人如果被廢止依親居留,在10天內要自行離境,10天過後沒有自行離境,就會用強制離境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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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透露,兩名中配都有請台灣律師,提出訴願、行政訴訟,但根據台灣法律規範,這都不影響執行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