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說明,現行是以建置「不適任資料庫」的方式,檢核曾有性侵猥褻等行為之加害人不得接觸兒少,現行光是教育部就有教育人員、性別事件、教保機構、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等五種不適任資料庫,還和警政署、衛福部及法務部資料庫介接,以比對與兒童工作者過往是否曾有不適任情事。但是該制度施行已久,至今仍錯放惡狼再犯傷害孩子。
一名受害孩童的父親揭露子女在才藝課程中遭受老師長達四年的猥褻,案件曝光後,受害人數遠達十數名,目前一審狼師被判刑22年。更令人震驚的是,這名老師其實早就有不只一次性犯罪前科,甚至曾入監服刑將近五年,卻還是能夠回到教學現場,繼續接觸孩子,繼續犯案,而家長卻完全無從得知和防範。家長認為隨著共學、小團體、多元親子課程普及,像是農事、陶藝、生態課、籃球、直排輪等運動課、戶外探索營等,這些課程根本不在政府監管範圍內,沒有人可以確認參與者有無前科,讓高風險者有機可乘,孩子的安全根本無法保障。導致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對兒童安全構成威脅;家長強調必須建立新制度,參考國外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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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表示,兒少一直都是性侵害的高風險族群,根據衛福部2023年性侵害通報統計資料中未滿18歲的兒少族群佔55%,其中有172件加害人是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志工、學校教師、幼兒園老師、安親班、才藝班老師、教練、家教等,正如我們近年看到的重大新聞案件。這類性侵案件具有特殊性,其行為隱藏在日常教育活動之中,難以引起外界的注意。加上老師/教練等在兒少、家長心中樹立了權威形象與信任關係、以及兒少自身的脆弱性,使得兒少在面對性侵害時幾乎沒有能力揭露,導致多為連續性案件與眾多受害者。因此勵馨認為需要推動「兒童工作證」制度,不只確保接觸兒童的成人,沒有性暴力的前科,也受過與兒童工作的專業教育訓練。家長可以選擇有工作證的人,來跟孩子進行接觸。
李靚蕾表示,每一分每一秒都有更多的孩子正在受害,因此要求所有接觸兒少的工作者,都必須沒有虐童或性犯罪前科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呼籲每一個人都可以站出來,盡自己一份小小的力量,參與連署,透過民意的聲量,捍衛孩子的基本權益。
范雲強調,「兒童工作證」可以解決現行不適任資料庫的六大漏洞,就像是兒童保護界的「良民證」,從現況被動查詢轉為工作者主動舉證提出,在尊重工作者隱私的情況下,同時讓家長安心;這是家長們在兒童節前夕許下的心願,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她將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將「兒童工作證」法制化,要求衛福部配合納入,做為送給全臺灣兒童做好的兒童節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