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察官連2天複訊,檢方訊後認定主嫌王昱棠、「天旭公司」人資女主管辜淑雯及其餘3名集團幹部,5人均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18名被告則以3萬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其中,遭美國制裁的2名女子,檢方訊後也諭令黃婕、施亭宇各以5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事件緣於今年10月間,美國司法部與財政部聯手,破獲以柬埔寨「太子集團控股」為首的超大型跨國詐騙組織,起訴擁有英國和柬埔寨國籍的37歲集團創辦人陳志(Chen Zhi,音譯)。據報導,陳志自2011年至柬埔寨「發展」詐騙園區,以冷血暴力手段的「殺豬盤」模式,強迫被害人從事電匯詐騙,並在獲取天量財富後,以洗錢方式投入房地產及加密貨幣等行業。
美國司法部指控,陳志成立「太子集團控股」,集團內有數十個子公司,遍布全球。美國財政部也公布,財政部資產辦公室已向「太子集團跨國犯罪組織」的146個相關目標實施制裁,其中有3人為台灣女性,另有9家在台灣登記的公司。台北地檢署主動分案,經承辦主任檢察官林彥均、檢察官謝仁豪數度召開專案會議,研析蒐集太子集團在國內的不法事證後,於昨日展開搜索行動。
檢調兵分47路,搜索該集團在台組織高級幹部、成員的住居所,及天旭公司、顥玥公司、尼爾公司、台灣太子公司、聯凡公司等處,拘提帶回25名被告並通知10名證人到案說明,陸續於昨日晚間移送至地檢署複訊,全案依涉犯洗錢、意圖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偵辦。
經檢察官漏夜複訊,除了協助集團經營線上博弈事業、「天旭公司」人資女主管辜淑雯遭聲押禁見外,其餘被告均以3萬至70萬元交保。至於太子集團在台操盤手、涉嫌洗錢、置產、隱匿不法資產的主嫌王昱棠及集團幹部成員等14人,則於今日上午接續移送至北檢複訊,藉以釐清案情。
另一方面,包括美國對台公告制裁的3名女子——王蕾絢、黃婕及施亭宇,檢方調查,太子集團也將觸角伸及帛琉,並由3女協助集團在帛琉置產、洗錢。不過經查,當美國聯邦檢察官起訴陳志消息公開後,王女早已離境不在台灣,此次檢調一併拘提到黃女、施女2人到案追查。據報導,王女(31歲)為新竹人,施女與黃女則分別為35歲、31歲,2人於稍早也已移送至地檢署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