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上月6日,平時在台中火車站及周邊地區遊蕩的陳姓男子,當天下午3時許跨越欄杆進入五權站南下月台,張姓站務員追上攔查,雙方起了口角衝突,陳男以雙手猛推張男後逃離車站,張男骨折受傷,奮力爬上月台由救護車送醫,當天晚間6時許警方在車站附近的建國南路逮到陳男,依法送辦。
檢方偵辦此案,調查後發現,陳男以全身力量撞擊,把張姓站務員推落月台,造成張男閉鎖性跟骨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且台鐵2619次北上列車剛好進站,陳男行為可能導致張男從高處摔落,頭部撞擊鐵軌造成死亡結果,也可能因為傷勢嚴重閃避不及,遭到列車撞擊死亡的高度風險。
檢方偵查終結,審酌陳男當時施暴的地點、方式、力道,加上當下列車即將進站等狀況,認為陳男應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今天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並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