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自去年9月5日起與北市議員應曉薇關押近1年,2人終於在本月5日獲北院裁准交保。消息一出,柯妻陳佩琪火速籌錢,柯文哲歷經2天思考,直至本月8日才點頭同意辦保,當天他以7千萬元交保獲釋;然而,北檢隨即於隔天提起抗告。

北院在收到檢方對柯文哲、應曉薇2人交保的抗告狀後,經過一整天整理相關卷證資料,於昨日上午移送高等法院。高院同日收案,並由審判長遲中慧、陪席法官陳昭筠、受命法官黎惠萍中籤組成合議庭。

高院合議庭耗時1天閱卷、評議,於今日下午做出裁定,撤銷原審具保停押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檢主張,針對柯文哲、應曉薇2人的具保停押裁定,不論就貪污罪(京華城案)或公益侵占罪(政治獻金案),只要證人交互詰問尚未結束,均有羈押必要;此外,柯文哲於具保後接觸本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北市議員陳宥丞,已違反法院「不得接觸任何證人」的裁定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