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何男(31歲)的邱姓前妻與林立為大學同學,而林立為我國參加「2024年世界棒球12強賽」(賽程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9日至同年月24日)之球員,而何男與邱女離婚後仍同住並維持事實上夫妻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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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5日,邱女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予林立,與之談論12強賽事賽程、訓練狀況、生活管理等比賽情形;林立一度邀約邱女見面聊天,女方回稱:「拐我去飯店。」林立回說:「哈哈妳在那邊,會腿軟的!」等語,惟邱女事後並未赴約。
其後何男自其與邱女共用之平版電腦查見邱女與林立之對話內容,因而對其等聊天內容之分際及林立提醒邱女刪除其等聊天紀錄等事心生不滿,於同年月20日,以社群軟體Instagram之私訊功能,傳送林立與邱女之對話紀錄擷圖及「你沒給我一個交代、你自己看著辦」、「我得不到一個滿意的結果,大家都要上報」、「下週我會去電視台一趟」、「你要講就在我去之前吧」等訊息予林立。
去年11月30日下午4時許,何男和林立相約在內湖星巴克談判,事後林立以何男訴諸媒體而加害其名譽及恫嚇要求賠償250萬元,使其心生畏懼,向警方提出恐嚇取財告訴。
何男坦承有傳送前開訊息予林立,惟堅詞否認有何恐嚇犯行,並稱傳訊息給林立的目的是要其解釋,為何要破壞他的家庭,且林立是公眾人物,他的行為涉及私德,並希望此事能上報,不希望有其他女粉絲受害;也否認向林立索討金錢,只有要林立道歉、給個說法,是林立自己提到想以錢解決,然坦承當天見面曾指林立是「二百五」,並沒有要敲詐他的意思。
桃園地檢署查出,邱女與林立去年11月15日以LINE聊天之對話內容,其等確有以戲謔口吻論及賽事準備情形、邱女之婚姻狀況、刪除對話紀錄等內容,邱女與何男亦為事實上夫妻;何男因查見林立與邱女間對話內容,致心生不滿而傳送該對話紀錄擷圖及指責之文字,復因林立向其解釋,該對話僅為好友間之玩笑話,並無惡意等語之回復,而益發氣忿,遂要求林立自行公布完整對話,自行向社會大眾解釋等經過,有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是自對話內容全文脈絡觀之,再參酌何男之動機、目的、所用之語氣,尚難單憑曾言及訴諸媒體等隻言片語,即斷章取義率認何男有何惡害通知之意,而單憑林立人之主觀感受,遽予推認何男有何恐嚇危害安全之情事。
另外,何男未曾要求林立以金錢賠償作為道歉之解決方式,並經檢察官當庭勘驗何男與邱女於本案發生後之LINE對話紀錄,尚未見邱女有何傳送「這次比賽有獎金,要不然跟他拿錢」之訊息予何男,或要求何男向林立索取金錢賠償之情事,且當天相約見面是在下午4時40分許,在人潮眾多之星巴克門市,倘何男確有勒贖金錢之意,豈會在人來人往之公共場所為之,益徵何男辯稱其當時向林立稱「250」等語,係斥責對方為二百五(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之解釋,意即頭腦簡單或行事鹵莽的人之意),難認有恐嚇取財之行為,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