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一起洩密案時,意外查到賴、陳2警涉嫌在應召站打工當皮條客,據悉賴、陳2警曾逮到一名在應召站上班的通緝犯,該案件也依法將通緝犯解送歸案,但2警不知與通緝犯有過什麼商討,疑似接受通緝犯的媒介,下班後就去應召站打工。

37歲賴警、34歲陳警分別在板橋分局任職11年、12年,板橋警分局發布聲明表示,此案是台北地檢署偵辦洩密等案,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偵辦,並於分局警備隊進行搜索。分局初步了解,確有2名員警前往台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詢問。強調目前員警涉案情節仍在釐清中,但分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警紀警辦」的原則,積極配合地檢署依法辦理。如經查證確有涉及不法行為屬實,將會依法從嚴辦理,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