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年輕人是在上個月母親節在回收場撿拾回收物,被北屯區北京里長蘇乙青發現。蘇乙青說,當時看他年紀輕輕、身上髒臭像遊民,年輕人說自己從小就被父親限制在租屋處小套房不准外出,他沒有身分證也沒上過學。蘇乙青聯絡上年輕人的父親,其父說近日會帶他去辦戶口,因此蘇沒有馬上通報社會局,不料最近又在回收場看到年輕人,因此把他帶回里辦公處洗澡,通報社會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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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乙青進一步了解發現,年輕人在家中的這些年,全由父親在外打零工撫養長大,生病就由爸爸買藥吃,生活知識全由爸爸教導或看電視學來,至今幾乎不識字;後來爸爸教他撿拾回收物變賣賺錢,但今年2月他從套房陽台摔下,跌破1樓陽台遮雨棚,賠了對方9000元,爸爸一氣之下把他趕出門,自此流落街頭。
蘇乙青在與這名年輕人交談過程發現,他智力正常,但因沒上學、缺乏社會化,個性單純,行為舉止就像10歲兒童,還說要努力賺錢養爸爸,蘇為他成立一個名為「再生父母」的LINE群組,集結社會善心協助他重新站起來,目前已有200餘人加入,有人送來衣物、蛋糕,也有人贈送手機作為鼓勵,讓這名年輕人感受到溫暖。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該名男子因露宿街頭被通報,社會局立即前往協助安置男子,提供餐食和住所庇護,並持續關懷及聯繫家屬。男子自述沒有戶籍證件,從小被爸爸要求待在租屋處不得外出,也沒有受過教育,但因男子表達有限,許多資訊仍需進一步查證釐清。社會局與相關局處將積極協助男子取得戶籍、就業、居住等相關事宜,幫助他穩定生活。
社會局說,目前仍需釐清男子的出生通報、入學、親子關係及實際照顧生活情形,若調查結果確認男子幼時遭父親限制自由、剝奪就學及影響身心發展,除了將依兒少權法裁處,也會依刑法「妨害幼兒發育罪」主動告發。
民政局表示,此案相關資訊仍需進一步查證釐清,民政局已責成北屯區長陳宗祈與社會局、戶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一起協助個案取得戶籍等事項,若查證屬實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將按戶籍法第79條規定處以罰鍰。
民政局指出,按戶籍法第6條規定,在國內出生未滿十二歲的國民,應為出生登記,並應於出生日起60日內申請,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按戶籍法第79條規定,處新台幣3百元以上9百元以下罰鍰,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處新台幣9百元罰鍰。
民政局進一步說明,現行出生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第2條及第3條規定,內政部透過網路傳輸方式,取得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每日傳輸的出生通報資料,分別傳送至相關機關。戶所應於每個工作日執行接收通報。但個案如於民國97年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修正前出生,因法規尚未將外籍母親的新生兒出生列入出生通報資料,則無相關通報,故此案仍需進一步查證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