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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康芮(Kong-rey)颱風去年(2024)10月30日襲台,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51公尺,7級風暴風半徑320公里,10級風暴風半徑150公里,是57年來首次在入冬期間登陸的颱風,也是26年來暴風圈最大的颱風,因此,全台22縣市10月31日宣布停班停課,康芮登陸5小時釀上萬件災情,雙北市更是強陣風下的重災區,路樹倒、鐵皮飛,更有人喪命。

車主蔡先生與陳小姐出面控訴,當時康芮颱風來臨時,分別把車停在林口南勢國小校園圍牆外停車格與對面運動館旁停車處,風強雨大過後卻接到電話,對方是警察通知說:「你們的汽車被樹壓到了!」,到場一看相當傻眼,一顆巨大的樹木橫躺在馬路中間,而兩邊的支點剛好就是他們的兩輛車

「天啊!才剛買沒多久的車,整個車頭都被壓扁了」蔡先生不滿地說,避震器、輪框整個壞掉,引擎蓋、擋風玻璃、A柱及車頂都有凹損損傷,原本開心花了70多萬購買紅色馬自達3的新古車,如今維修費經原廠評估就得花上65多萬元;而另一名陳小姐也感嘆,載小孩來運動館做比賽練習,車子就停在外面,租賃的200多萬Toyota Granvia白色廂型車慘被波及,包括擋風玻璃、大燈、引擎蓋及水箱都損壞,原廠估價要修94萬,而且是牽不到2個月的新車。

去年康芮颱風侵台,南勢國小老樹枝幹被吹斷,倒出校園圍籬砸中2輛車。投訴人提供
去年康芮颱風侵台,南勢國小老樹枝幹被吹斷,倒出校園圍籬砸中2輛車。投訴人提供

受害車主們指出,由於倒下的樹是學校內所負責維護,該棵老樹從國小還沒成立前就已經存在,有被列管在案,而且透過Google街景圖搜尋發現,近3年該樹都沒有修剪,而樹枝幹折斷倒下後,卻出現恐怖的「黑洞」,質疑就是因為這些腐蝕的空洞,才會不堪風力吹襲而斷裂,造成今天車損意外。

車主事後向「林口阿姨」市議員蔡淑君陳情,並與校方召開2次協調會,蔡先生說,校方有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方卻僅回函說「天災」因素不予理賠,卻完全不理睬校方養護責任的問題,學校從一開始會關心到後面置之不理,希望他們去提國賠訴訟,「成功了才有可能賠」,大罵這根本不公平

2位車主更指控,學校在案發的隔天(2024年11月1日),就把老樹給鋸光了,根本毀屍滅跡,就是想湮滅樹木生病的證據;由於2個人車輛維修費用加起來約150萬元,對剛買車的他們是一筆很大的支出,學校又拒賠,幾經溝通協調無效之下,車主們委由律師於今年3月初提起國賠訴訟。

樹木移開後,2名車主看到愛車多處凹陷受損簡直傻眼,維修費總額上看150萬元,欲哭無淚。投訴人提供
樹木移開後,2名車主看到愛車多處凹陷受損簡直傻眼,維修費總額上看150萬元,欲哭無淚。投訴人提供

市議員蔡淑君指出,經調閱學校樹木維護相關紀錄,發現該老樹(掌葉蘋婆)未列入需要維護或修剪的名單之內,而且事後市府景觀處也介入調查,證實超過三層樓高的老樹確實染上腐朽病,外觀雖然看不出來異狀,但內部已「空心化」,部分枝幹可能無法承受強風吹襲斷裂掉落,所幸當時沒有人受傷。

蔡淑君認為,以往颱風侵襲下路樹倒塌壓到車子常有所聞,車主往往自認倒楣,而此次校園「病樹」疏於維護而釀災,校方難以置身事外,也不能向保險公司一切都推給「天災」,期盼能有除了走司法途徑之外,更好的解決方法,否則上法院曠日廢時,民眾對於校園維護工作及後續處置,將產生更多質疑。

南勢國小內老樹的枝幹斷裂處出現不正常的空洞,經查才知道罹患腐朽病,內部早已脆化且3年未修剪。投訴人提供
南勢國小內老樹的枝幹斷裂處出現不正常的空洞,經查才知道罹患腐朽病,內部早已脆化且3年未修剪。投訴人提供

新北教育局說明,學校於113年10月31日康芮颱風前夕的最近一次巡檢日為113年10月24日,該傾倒的樹木(掌葉蘋婆)外觀完整無病蟲害跡象,經專家評估「無須進行截剪」。而該校於事發後已將倒塌樹木上傳林木疫情鑑定與資訊中心,經專業單位的樹況判定,樹木內部雖有腐朽,但外觀無法辨識。該校每年皆依照新北市樹木保護條例維護及修剪樹木,並定期由樹保專家巡檢

教育局澄清說,學校考量颱風後續風雨及師生與行人通行安全,報請景觀處後緊急將樹木移除。非民眾投訴媒體反映「滅證」

最後針對民眾因樹倒車損,學校積極協助於113年11月8日和12月25日,兩次行文113年度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廠商明台產物保險,不過保險公司函復校樹倒塌是因康芮颱風影響所致,因此依保單無法賠償。

教育局說,校方已請民眾依照《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向學校請求國家賠償,民眾也已於3月6日提起國賠申請,局本部已督請學校依法相關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校樹倒塌歸咎天然災害,學校保險公司回函拒理賠。投訴人提供
校樹倒塌歸咎天然災害,學校保險公司回函拒理賠。投訴人提供

紳策事務所律師劉振珷指出,在一般的國家賠償訴訟中,主要會有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導致人民權益受損害以及公共設施因為設置、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權益受損害兩種類型。前者會以公務員有「故意」、「過失」的存在為必要,後者在目前司法實務不以管理機關有過失為必要,是採取無過失主義責任。

劉振珷說,在該案件中的路倒老樹,也類似常見的行道樹傾倒爭議案件,首先除了釐清學校的平時對於樹木的管理、維護有無欠缺外,倘若的確因為自然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共設施不具備通常應有的狀態、功能時,也要客觀上無法及時予以修護或採取應變措施的情況,學校才有機會主張免責。

如若民眾擔心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風險的發生,也建議可以經綜合考慮後投保俗稱的「天災險」,於風險發生時減少損失與後續爭訟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