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生向《壹蘋新聞網》表示,姊姊昨天下午開車行經台中市東區環中東路五段,在靠近振興路口處停等紅燈時,前方1輛紅色自小客車駕駛突然打開左側車門,不顧危險就把1隻黑狗趕下車,接著關上車門。
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黑狗被主人趕下車後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搖著尾巴繞過紅色轎車,走到紅車車頭右前方,守著主人的車子不肯離去;綠燈亮起時,紅車直接往前駛離,黑狗還追了一段路,但因紅車速度過快追不上,過馬路時畫面結束。
石小姐看到這一幕,驚訝喊「什麼,他為什麼把狗放下來?」「太扯了啦,他放狗下來耶」,事後撥打1959動保專線報案。石先生氣憤說,這種行為分明就是棄養。
台中市動保處長林儒良證實動保處已接報通報,他看了畫面後說,這隻黑狗體型中等,看起來很漂亮,開車在馬路上當街棄養的行為簡直「匪夷所思」,將根據車號通知飼主說明,若該隻黑狗不在身邊,飼主棄養可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及第30條,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林儒良說,若這隻黑狗最終仍回到飼主身邊,仍可依同法第5條「未提供寵物妥善照顧」,處以3千元至1.5萬元罰鍰,「總會找到法條來處罰飼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