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某分隊任職的游姓消防員,28日休假時與友人相約永和區1間薑母鴨店聚餐,由於游男騎機車前往赴宴,喝了威士忌及啤酒後,他搭計程車返家,並將機車留在薑母鴨店旁的機車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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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29日)游員上午酒醒後想起機車還停在薑母鴨店,但卻忘記自己處於宿醉狀態,搭乘計程車前往拿車。游男騎車離開沒多久,停等紅綠燈時因使用手機,被巡邏經過的永和警方攔下盤查。

警方靠近時就聞到游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且游男還搖搖晃晃重心不穩,懷疑他酒駕立即要求配合酒測。經酒測後赫見游男酒測值達0.87,嚴重超標,立即將他逮捕,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回應表示,經調查游員違規情節屬實,立即提報考績會記大過及調地處分,並要求所屬同仁嚴禁酒駕行為,以免觸法。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