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於26日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4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建請法院判處28年6月,北院隔天凌晨裁定他30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抗告,高院昨天一早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收案後,火速於下午3時重開移審羈押庭,直到晚間11時許,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加保4000萬),自今天(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還要戴電子腳鐐,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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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億元(加保6000萬)、應曉薇3000萬元(加保1500萬)、李文忠2000萬元(加保1000萬)交保,均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其實,沈慶京於凌晨就找到金主朋友借到6000萬元,且凌晨2時前就能送到台北地院,但北院表示,合議庭已經離開無法開釋票、還要處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線作業,且配戴電子腳鐐需專業技術人員前來處理,必須等到今天早上午8時才能辦保。因此,沈的律師今天一早9時15分就率先到北院,他先領繳款單後,再趕赴台銀公庫步繳6000萬交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