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的律師與家人昨午帶著1500萬現金到北院辦保,但延誤許久,直到下午15時30分許才完成交保手續,應曉薇在家人攙扶下步出法院,情緒崩潰哭喊「我沒有做錯事」,隨即搭車離開法院。後來傳出,法院進行限制出境出海作業時,移民署回報應曉薇有第二國護照,因此延遲辦保,法官要求應曉薇下週二將第二本護照帶至法院開庭。

對此,應曉薇男友兼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則在媒體群組回應,他表示應曉薇在14年前當選議員就放棄加拿大國籍,且已找到當時放棄文件,並交由律師事務所處理。

北檢針對交保提出抗告,高院今公告裁定結果,撤銷台北地院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高院合議庭提出的理由,包括原裁定對於柯文哲等4人沒有羈押必要性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也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又原審諭知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沒看到原裁定妥適說明。

此外,高院合議庭也提到,「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的重要事實,仍有未恰,因此,裁定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