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PTT上以「為啥救護人員會配合勞動部讓遺體坐輪椅」為題發文,表示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吳男已經已經沒生命跡象,理應過世一段時間,為什麼不通報警方與檢調來處理,「怎麼還會配合勞動部的指示,把遺體弄成坐輪椅的樣子送進救護車裡咧?」認為救護人員違反職業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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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消防局今天則做出澄清,救護人員抵達後,依現場人員引導至現場,經評估患者無生命徵象,但屍僵尚不完全符合明顯死亡定義,隨即依救護流程進行CPR急救,並應家屬要求將患者送醫。
不過,在搬運患者下樓期間,因現場空間狹小,救護人員採用椅式擔架將患者經由電梯運至一樓,再移動至擔架床上,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救護處置全程均依相關規定執行。
新莊警方則表示,本月4日上午7時55分接獲通報案件,員警於8時11分抵達現場,此時消防人員正在進行CPR,到了8時22分協助患者上救護車,並於8時29分抵達醫院,後續才由醫院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