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少女性愛片案起訴後,曾請律師向法院遞狀認罪,盼法官給予緩刑自新的機會,外界預期今天庭訊不會太久,不過,記者發現黃子佼今天換了女律師,且庭訊時間近2小時才結束,出庭後黃子佼與律師又三緘其口,不願回應記者問題,原來,黃子佼換律師後。訴訟策略也「大改變」,他不僅否認犯罪,還質疑檢察官起訴的證據清單內容,庭訊才會這麼久。
根據黃子佼之前2度認罪,檢方一度對黃緩起訴處分,還命他繳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後來社會譁然,檢方因此依職權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偵,黃子佼於檢方二度偵辦時仍認罪,檢方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罪起訴,該法定刑度本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今,黃子佼首度到台北地院不僅更換律師,還改口不認罪,甚至質疑檢方起訴證據清單,訴訟策略大轉變,法官認為有繼續調查必要,並請檢辯雙方再陳報書狀表示意見,原本預期可速戰速決的案件,將延長戰線至8月12日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