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杜孟真表示,根據檢方起訴指出,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48部未成年性影像,且有48名受害者,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原則上是一罪一罰,但還是要會看案件的實際狀況,也就是下載時間有沒有接續,或是影片犯罪的被害人數,倘若下載時間緊密且接續,很有可能會被法官認定是一行為,此外,同時持有數名被害人性影像,會有一行為觸犯數罪的「想像競合犯」,也是從一重論斷。

此外,對於黃子佼持有48部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會採1罪1罰或是從一重論斷判決,杜孟真分析,得看黃子佼犯案過程中,下載未成年性影像的時間是否接續或有間隔,由法官視實際案情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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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自去年6月捲入MeToo風暴後消失螢光幕,至今累計的性騷、性侵共3案、持有未成年少女淫片1案。他先被Zofia與另名女子小方(化名)控訴性騷擾,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偵結,認為小方指控的事證不足,且雙方和解,因此不起訴處分,而Zofia也與黃和解而簽結。此外,K小姐今4月間透過Zofia指控,她17歲時被黃子佼帶到住處跨坐性侵、拍裸照,日前北檢偵結認為罪證不足,今年8月對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K小姐認為,2006年間遭黃子佼性侵後陷入重度憂鬱症4個月,對北檢未查明就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不過,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北檢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除了未查出黃子佼收藏影像中有符合K小姐指稱的露胸畫面,且自案發至2019年止,也查不到K小姐在婦產科及其他醫療院所的就醫紀錄,高檢認為北檢調查並無違誤,日前駁回再議聲請。

根據週刊報導,黃子佼被K小姐控告18年前曾對她性侵,K小姐今年8月到北檢出庭時說法反覆,先說脫掉泳衣後沒多久就被性侵,應該沒先露胸擺拍,但又說有可能在手不小心沒有遮的狀況下被拍攝,顯見自己也無法確定是否被拍裸胸照片。另外,K小姐說遭性侵後陷入4個月的嚴重憂鬱,但檢察官從健保署的資料比對,她自2006年至2019年沒有婦產科就診或健保醫療紀錄,高檢署因而駁回K小姐的再議聲請。

此外,演藝經紀人陳孝志也曾收到K小姐「前男友」的爆料,聲稱自己曾被K小姐勒索200多萬元,K小姐還要他一起對黃子佼仙人跳,陳孝志將此爆料內容告知記者並披露在媒體上,事後遭K小姐控告妨害名譽,不過,檢察官認為,無法確認陳孝志的消息來源是假的,且K小姐的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對陳不起訴處分。

另根據《鏡週刊》報導,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本月15日到台北地院出庭辯論時,明確表達拒絕賠償被害人,還聲稱「不是我拍的」,法官定12月3日宣判,結果會重判或是1罪1罰,目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