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友啓提到,英國牛津大學教授Andrew Przybylski曾針對5000名年齡介於10至15歲的青少年進行調查,研究他們玩電動之後的成就感、社交關係、情緒、好動性及專注力。
結果顯示,每天玩電動小於1小時,對孩子的各項發展最有正面效果;但如果到3小時以上,則可能開始出現反效果。
星友啓建議,依據上述實驗,盡量將孩子每天打電動的時間控制在2小時之內。不過他提醒,所謂的每天平均2小時只是個原則,也可以是平日1小時、假日2-3小時,重點還是要注意生活的平衡。
但星友啓指出,蘋果公司創辦人賈伯斯曾說「我會限制我家孩子使用科技產品的時間」,因此,0至5歲的幼兒必須盡量遠離科技產品。美國小兒科學會也曾建議,2歲以下的兒童應避免使用有螢幕的電子器材,除非家長在場監督,或必須使用視訊通話;2至5歲則應控制在1小時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