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說明,請聽到緊急警報時,配合引導儘速進入防空避難設施;如已在室內,請前往防空避難室避難,如不便移動,請於室內、遠離玻璃門窗及危險物品處採避難姿勢「降低高度、保護頭部」就地避難。

警察局表示,演習時各機場、港口之航空器、船舶、鐵路(高鐵及台鐵)、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大眾系統捷運車輛,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

不過,下飛機(船舶、車輛、捷運)旅客、接送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仍須依照現場人員引導,實施防空疏散避難;另所有室內、外營業活動暫時停止,但醫療行為及暫時停止可能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其他必要之行為,均不受演習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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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提醒,演習期間防空避難設施所有人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門或柵欄,提供民眾就近進入實施避難,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規定配合演習,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處以3萬-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