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資料,申訴通報總件數達1577件,其中非公務機關佔77.6%、公務機關佔22.4%。調查結果顯示,成立案件949件,占60.2%;不成立者396件,占25.1%,且加害人與申訴人間多為「非權勢關係」,占比達72.9%,顯示不一定發生在上下屬間的性別權力結構中,更多是在一般同儕或同事關係下出現的騷擾。
遭受性騷擾形式以「肢體行為」最常見(占66%),其次為「口語騷擾」(占47.2%);申訴案類型中,敵意式性騷擾占比高達74.3%。從行業別來看,申訴案件以製造業最多,占21%,其次為公共行政與國防(13.8%)、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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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提及,對於已成立的案件,雇主普遍採記申誡、教育訓練處分,另有少數記小過、大過,最重者解僱;勞動部強調,無論企業規模大小,只要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就必須依法採取立即且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
新制要求雇主提供或協助轉介諮詢、心理輔導等服務,並由地方政府提供相關補助。勞動部表示,將持續補助民間團體協助事業單位宣導防治觀念,並已整合全國各地的支援資源於官網提供查詢,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