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鏡週刊》報導,離職員工指控李懷瑾在績效考核中,刻意挑剔與貶低某位員工的貢獻,導致最終自請資遣,還多次拿公費進行高額餐敘與送禮,且未經內部討論即挪用預算出國等。
對此,文策院回應,同仁遭投訴職場霸凌一事,已聘請具法律、職業安全相關等專業外部委員,啟動內部調查,另對於該同仁於工作期間的相關爭議,也在深入了解中。
北市勞檢處則說明,已主動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經檢查發現,文策院已訂定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但部分執行紀錄(如查核評估表)欠缺,且計畫及執行紀錄未依指引執行,如未明定申訴案件處理期限、部分工作場所未有危害辨識紀錄等,勞檢處已依法要求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根據勞檢處統計,反應有關職場不法侵害的申訴案件逐年上升,光是2024年就達776件,反映勞工的勞權意識逐漸提升,也顯示出北市企業對職場不法侵害防範的措施尚有不足。
勞檢處長梁蒼淇指出,雇主應依法建構完善的防範措施及事件處理程序,勞檢處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加強勞動檢查,事業單位如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如期未改善者,將處3萬元以上十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