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通常是因食用受污染的食物或飲水引起的疾病,最常見的污染來源包括細菌、病毒及寄生蟲。

常見症狀包含:

噁心與嘔吐:腸胃受刺激後引發不適感,甚至無法進食。
腹瀉:一天內排便次數超過3次且呈水狀,嚴重者可能帶血。
腹痛與痙攣:毒素侵入腸胃壁,造成劇烈疼痛。
發燒與畏寒:身體因感染引發高燒反應。
脫水現象:口乾舌燥、排尿減少甚至虛弱暈眩。
神經系統異常:視力模糊、肌肉無力及四肢刺痛等症狀。
民眾若發現上述症狀,需特別注意身體變化,並依情況立即就醫,以免延誤治療時機。

發生食物中毒怎麼辦?6招緩解不適

充分休息:讓身體自行恢復,約48小時內可見改善。
適時催吐:在吃下食物1至2小時內,可用冷鹽水或薑汁催吐,減少毒素吸收。
補充水分與電解質:防止脫水,建議小口喝水或服用電解液維持水分平衡。
清淡飲食:避免辛辣、油膩及乳製品,多食用稀飯、吐司等易消化食物。
避免止瀉藥物:會延長毒素在體內停留時間,反而加重病情。
保留證據:將剩餘食物及嘔吐物冷藏保存,供檢驗使用,幫助調查污染源。
若症狀嚴重或持續超過3天未改善,尤其出現血便、高燒及脫水現象,需儘快就醫治療,以免危及生命。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遵守以下「5要2不」原則,可有效降低食物中毒風險:

要洗手:烹調食品前後要洗淨雙手,傷口應包紮。
要新鮮:挑選新鮮食材並確保飲用水乾淨。
要生熟分開:生熟食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污染。
要徹底加熱:中心溫度超過70°C,可有效殺菌。
要注意保存溫度:低於7°C冷藏保存,避免食品在室溫下放置過久。

不喝生水:飲用水需煮沸,避免飲用生水或山泉水。
不吃來路不明的動植物:遵守「不採、不食」原則,避免誤食有毒物質。

食藥署提醒,喜愛生食海鮮的民眾要特別注意貝類及水產品須充分加熱再食用,避免生食帶來的風險。此外,餐飲業者也需加強衛生管理,確保食材來源安全,並防止交叉污染。

嬰幼兒、年長者及免疫功能較差的人群,發生食物中毒後容易出現嚴重脫水及電解質失衡,甚至引發抽搐或休克,需特別留意症狀變化,並儘早就醫。

食藥署強調,遵循「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分開、要徹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的五要原則,搭配「不喝生水、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的2不原則,就能有效降低食物中毒風險,讓大家吃得安心又健康。食藥署建議,民眾在外用餐時應慎選衛生條件良好的店家,並保持個人衛生習慣,以避免中毒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