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說明,士林運動中心本為方便前來運動民眾就近停車,提供機車免費停車、汽車及大型重機則須收費,遺憾有重機車主缺乏公德心,利用車閘縫隙鑽道、違規長期佔用機車停車格,嚴重影響運動民眾使用權益,經中心持續貼單勸導,仍未能遏止。體育局強調,除了嚴正譴責違規使用車主,亦將對中心消極管理進行裁處。
目前已於士林運動中心於停車場、中心官網公告違規佔用車主,限期於明日下午3時前移車,體育局屆期將會同警方強制上鎖,並通知車主立即移車。此外,現已嚴令中心依照使用者付費精神,須於今年底前建置機車停車收費系統與機制,徹底解決違規佔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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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補充,針對各委外公有運動場館建立三級品管制度,第1級由場館專責督導人員進行每日例行巡檢,第2級則由體育局人員每週不定期進行至少一次現場稽查,第3級則由體育局一級主管或外聘每月每月進行1次以上不定期稽查,以整齊、清潔、無異味、設備正常、用品充足、服務良好為六大指標,嚴格考核各運動中心,後續也將加強巡檢停車場使用情形,發現管理缺失立即限期改善,違者依契約裁處,務必保障所有運動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