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指出,泰山此番舉動是「故技重施」,意圖干擾下週即將開庭的民事訴訟。他也多次強調,街口金科動用資金一切依法依約,無任何法院判決或裁定禁止股款支用,相關爭議是泰山經營權更迭後自行否認過往合約所導致。

他特別指控,泰山所引用的指控,實際上與通緝犯朱國榮相關,朱透過其旗下保勝公司在法院聲請暫停董事會運作,與街口金科無涉。胡亦嘉更批評朱國榮「冒充法院函文」,藉機擴大影響力,呼籲政府機關勿淪為幫兇。

此外,針對泰山主張街口金科挪用資金,胡亦嘉重申雙方之間不存在委託關係,也沒有違法動支資金。他認為,問題根源在於泰山「否認自己簽署的契約」,並稱董事會遭黑道脅迫,導致會議無法召開,才讓經營紛爭持續擴大。

該案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胡亦嘉表示,將信賴司法審判結果,還街口金科一個清白。泰山與街口之間長達數年的股權糾紛,再度因資金動支問題升高戰火,接下來法院如何裁定,將成關鍵指標。

胡亦嘉完整聲明如下:

1、泰山公司今故技重施,再次企圖用特定媒體影響下週開庭之民事案件,實不可取。
2、報導內容嚴重錯誤,當時應是保勝公司(朱國榮通緝犯集團旗下公司)向商業法院申請暫停泰山執行董事會,與街口金科無關,街口金科更無收到任何法院說是否能動用股款等情事,通緝犯集團把自己冒充為法院發函,已嚴重觸法,實屬離譜。
3、通緝犯朱國榮利用泰山公司,意圖擴大自己在台灣之勢力範圍,呼籲各政府機關切勿配合泰山公司,幫助通緝犯。
4、泰山公司將其於民事案件之主張作為誣指本人侵占之理由,本人再次強調:
街口金科依法及依約對泰山公司根本沒有任何受託義務,亦無任何判決裁定禁止街口金科對股款為動支,並無挪用一說。
5、泰山公司於經營權更迭後,濫行否認自己簽訂之契約及交易,方為目前爭議發生之唯一原因。而其依據之董事會無效,竟是泰山董事會開會時,通緝犯朱國榮找黑道將董事帶走致使無法開會,實屬離譜。
6、民事案件刻正於二審審理中,本人相信法院最終會還給街口金科一個公道。